導致重症患者醫療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隨着醫療制度的逐步完善,人們對就醫的要求水準也越來越高,並且科技的發展,使得患者及患者家屬對疾病也越來越瞭解。所以,近幾年來醫患關係越來越緊張,出現了各式各樣的醫療糾紛事件。那麼,導致重症患者醫療糾紛的原因到底有哪些呢?
一、患者及患者家屬的原因
1、對醫院期望值過高
2、希望少付醫療費用
3、不瞭解醫療知識而發生的誤解
4、對治療不滿意
5、對醫務人員態度不滿意
二、醫務人員自身的原因
1、缺乏應有的防範意識
2、行業風氣不端正
3、對病情估計不足
4、沒有落實規章制度
三、醫院管理方面的原因
1、法制觀念落後於社會:面對社會整體法律意識的提高,部分醫務人員卻沒有及時轉變觀念。
2、管理體制鬆懈:患者辦了住院手續後,如管理不嚴,在醫院內發生了非醫療問題,患者家屬有可能追究醫院的責任。
3、防範措施不得力:許多糾紛是由於醫患之間認識上的差距而引起,如果能及時發現並解決,很多醫療糾紛是可以避免的。
4、處理醫療事故的措施不當:由於各家醫院都在爭先創優,個別醫院為了爭榮譽或者為使某些項目達標,報喜不報憂,對出現的醫療事故採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隱瞞不報的態度,這種現象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在處理措施上也是遷就過關的多,嚴肅處理的少。
5、重經濟效益輕醫療質量:目前,許多醫院為創優勢、爭效益,引進了大量先進而價格昂貴的檢查儀器,一方面對醫療技術水平的提高起到了促進作用,另一方面,造成部分醫務人員過分依賴儀器檢查或為了追求經濟利益,擴大應用範圍,甚至有濫用醫技檢查的情況發生,使患者的醫療費用大幅度地提高,但檢查結果卻令人失望,導致患者心理失衡而引起不滿。
顯然,導致重症患者醫療糾紛的原因是多面性的。而醫患關係緊張,不僅會降低病人救治率,而且也會影響醫療的發展。所以不管是患者,患者家屬,醫療團隊,醫院都應該時刻保持着冷靜,理智的思想和做事態度,“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要經常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遇到問題也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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