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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患方因素有哪些?

一、患者方面引起醫療糾紛的因素有哪些?

醫療糾紛患方因素有哪些?

1、作為病人及其家屬缺乏對患疾病的認識和知識,對正常醫療的不良後果不瞭解,一旦發生不理想或不盡人意的情況,則容易引發醫療糾紛。

2、隨着公費醫療制度改革,醫療費用的個人承擔部分增加,自費病人增多。因此,病人在自掏錢,付出醫療費用的同時,希望能得到較好的醫療服務及理想的治療效果,如果事與願違,病人內心則難以平衡和接受。

3、由於社會的進步,人們的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因此,在醫療過程中一旦發生病人認為是損害到個人權益的情況時,則產生投訴願望和行為。

目前的醫療糾紛在患者方面的表現形式也開始呈現出與以往不同的一些特點:病人已不單純是反映問題,而同時要求獲得經濟賠償;已不單純用信件或口頭投訴,開始尋求法律支持;已不單純偽造院解決糾紛,而希望通過宣傳媒介的幫助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

二、引發醫療糾紛患者方面的具體表現是什麼?

1、對醫療結果期望值過高

對於有些病情,在現有醫學科技水平上,醫務人員儘量最大努力也只能達到一定程度。如果病員及其家屬期望值過高,水能接受現實,就有可能在醫患之間產生糾紛。這種糾紛比較多地發生在矯形外科方面。

2、不配合診療

有些病員在醫務人員診療過程中,不主動如實地向醫務人員陳述病情、症狀、病史,或者不遵醫囑配合治療。一旦發生意外情況,醫務人員無從下手,延誤治療搶救時機,給病員自身造成不良後果。病員及其家屬無法面對現實,將延誤治療搶救時機誤認為是醫務人員存在醫療過失造成的,從而產生醫療糾紛。這類糾紛有時表現得很激烈,甚至發生病員及其家屬衝闖醫院、毆打醫務人員、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惡性事件。

3、不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

實踐中,有些病員及其家屬不嚴格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擅自離院出走或者採取其他治療手段。當病員出現意外情況時,則要求追究醫院管理和治療上的責任,甚至起訴到法院。這類糾紛不很多,但很典型,往往會給醫患雙方造成很大影響,也會引起社會廣泛的關注。

由此可見,儘管醫療事故是引發醫療糾紛的主要因素,醫療機構承擔的責任要大。但是一些情況下,醫療糾紛也是由於患者一方引起的。如果患者及家屬對疾病缺乏瞭解,或者報過高期望,不配合醫療機構診斷治療,違背醫院的制度。則很能會發生醫療糾紛。同樣,患者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的提高。

標籤:患方 醫療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