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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關係醫療糾紛如何防範?

近幾年,由於媒體的發達,越來越多的醫療糾紛被媒體所報道,因此醫患關係成為人們十分關注的一個問題。對於醫院來説,處理好醫患關係,防範醫療糾紛是醫院管理工作的其中一個重點,那麼,醫患關係醫療糾紛如何防範?下面本站小編為您提供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醫患關係醫療糾紛如何防範?

一、加強醫療管理,提高醫療質量

首先要加強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增強工作責任心,規範服務語言,積極提倡禮貌用語。在診療過程中通過加強對病人疾病知識的健康教育、解釋溝通、心理護理等,建立融洽的醫患關係,努力提高對病人的服務滿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對違反診療護理規範的人員要認真查處,責任到人。建立培訓考核制度,嚴格實習生、進修人員的管理,明確帶教人員的責任。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定期進行醫療技術質量的動態分析、評估和跟蹤調查,從嚴把好質量關,使醫療技術操作達到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標準。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不能存在僥倖心理,在醫療活動中絕不能違反醫療衞生方面的國家法律或職業規範,杜絕失職行為是醫院避免醫療糾紛的根本方法。

二、改善就診環境,方便病人就診

積極改善診療區的醫療條件和基本設施,努力為患者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根據患者的需要,調整門診佈局,方便病人就診,努力創建“花園式環境,賓館式服務”的現代化醫院,徹底消除病人掛號、收費、取藥排隊的現象。建立便民服務措施,如供應茶水、免費郵寄化驗單、設立健康教育諮詢台、值班主任及時解決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務流程和網絡。

三、強化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組織醫務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更重要的是使醫護人員自覺的依法行醫,有效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因此,醫務人員通過法律的學習應具備以下2點意識。

1、糾紛意識

醫院醫務人員應更新觀念,樹立法律意識和糾紛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保持清醒的頭腦,認識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若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病人的不滿,就有可能引發醫療糾紛。

2、舉證責任意識

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使醫療機構承擔了較大的責任。在醫療訴訟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證明自己曾在被告處接受過診療並在診療後出現了人身損害後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舉證責任。此後,舉證責任的“皮球”就踢給了被告———醫院,由醫院提供證據來證明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如果醫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證據,即舉證不利,將承擔敗訴的結果。因此,醫務人員應當有舉證責任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不能重治療、輕病歷,不能光做不記或光説不記。病歷不僅是記載病人病情和醫務人員診療理活動的醫療文書,也可能成為以後出現醫療糾紛時的法律文書,成為決定自己在醫療官司中命運的重要證據。

四、要有預見性

醫務人員面對不斷增多的醫療糾紛,不僅要有高尚的醫德和精益求精的醫療技術,而且要有預見突發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種條件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以確保醫療安全及醫療活動的正常進行。我們發現以下的疾病種類和人羣容易引發醫療糾紛:

酒後之人,患者或家屬酒後,控制能力下降,容易發生爭端。個別人發酒瘋製造事端。

經濟拮据者,對用藥、治療費用易產生懷疑,擔心被開大藥方或無關的治療檢查項目。

慢性、複發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費較多,心情煩躁,對治療效果不滿,產生牴觸情緒。

患者家中有從醫人員者,由於醫務人員熟悉醫療行業中的瑕疵,如某項醫療活動影響醫療效果,很容易引起糾紛。

應用激光、外科手術進行美容、整形的患者,因收費較高及期望值較高,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易產生糾紛。

本院職工的熟人,往往減少醫療程序,減少檢查項目。因是熟人不做詳細交待,不籤協議書,留下了糾紛隱患。對於上述疾病和人羣,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醫療制度,多和病人解釋溝通,完整書寫病歷和各項記錄,努力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作為醫院,要做好管理工作,改善就醫環境,如果發生問題應及時處理,以免使患者的情緒惡化,從而使醫療糾紛趨於嚴重化。只有醫患之間建立起和諧的關係,醫療工作才能更好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