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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怎麼填?

一、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怎麼填

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怎麼填?

《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填表説明

1、被申請機關:指受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

2、設置單位(人):指醫療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或醫療機構的設置人。

3、地址:指設置單位(人)所在的地址,個人填寫家庭地址。

4、類別:根據衞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填報相應類別。

5、名稱:根據《上海市醫療機構冠名管理規定》,擬定醫療機構名稱。

6、選址:設置醫療機構的所在地詳細地址。

7、所有制形式:從下列形式中選擇相應項目填報:(只能填一個)。

a、全民 b、集體 c、私人 d、中外合資合作 e、其他

8、牀位(牙椅):填寫擬建牀位數,口腔專業醫療機構填寫擬設牙椅數。

9、服務對象:從下列項目中選擇相應服務對象填報:(只能填一個)。

a、社會 b、內部 c、境外人員 d、社會+境外人員

二、醫療機構的名稱都有哪些

醫療機構的名稱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

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為:醫院、中心衞生院、衞生院、療養院、婦幼保健院、門診部、診所、衞生所、衞生站、衞生室、醫務室、衞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臨牀檢驗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護理院、護理站、中心以及衞生部規定或者認可的其他名稱。

醫療機構可以下列名稱作為識別名稱:地名、單位名稱、個人姓名、醫學學科名稱、醫學專業和專科名稱、診療科目名稱和核準機關批准使用的名稱。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八條

設置醫療機構應當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並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准書。

第十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一)設置申請書;(二)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三)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