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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醫療事故鑑定都鑑定哪些方面?

醫美醫療事故鑑定都鑑定哪些方面?

一、醫美醫療事故鑑定都鑑定哪些方面?

醫美醫療事故鑑定都鑑定醫療過錯是否存在以及過錯程度。

1、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

2、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3、醫療事故或事件鑑定申請,限於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一年之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十五天內提出申請。

4、對縣級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鑑定書十五天內向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複查。

5、對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鑑定書十五天內向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複查。

6、省醫療事物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最終鑑定,如對結論不服,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醫療事故等級分為幾級?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1、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死亡。

2、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狀態;

(2)極重度智能障礙;

(3)臨牀判定不能恢復的昏迷;

(4)臨牀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喪失,不能恢復,靠呼吸機維持;

(5)四肢癱,肌力0級,臨牀判定不能恢復。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1、二級甲等醫療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級乙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二級丙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明顯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二級丁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1、三級甲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損、畸形情形之一,有較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2、三級乙等醫療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3、三級丙等醫療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可能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醫療美容等相關行業發生醫療事故之後,跟普通的醫療事故是一樣的需要提出鑑定申請。醫療事故的鑑定主要圍繞着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以及在有過錯的情況之下,過錯程度是怎樣的來進行鑑定。鑑定結論完成之後對此不服的,還是可以要求重新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