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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致使胎兒死亡賠償標準

醫療過失胎兒死亡醫院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所謂的醫療費用就是本次受害者接受分娩的孕婦以及未出世的胎兒在本醫院就診期間所花費費用,要根據相關繳費憑證以及住院病歷還有診斷證明作為合理的法律證據遞交給法院進行定奪賠償相應數額。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因醫療機構的過錯而產生的誤工時間和收入減少等狀況予以一定的補償。
3、護理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醫療事故致使胎兒死亡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