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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計算錯誤要怎麼糾正

退休金計算錯誤要怎麼糾正

職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從工作崗位中退休,每個月可以領取數額不等的退休金。但是有時候會出現退休金計算錯誤的情況,而出現了退休金計算錯誤要怎麼糾正呢?本站小編為您作以下解答。

一、退休金計算錯誤要怎麼糾正

1、你可以持社會保障失業管理中心出具的《養老金核定表》,去單位所在地的這個管理中心諮詢辦理。

2、你可以帶上身份證、社保卡等相關資料去參保地的社保機構查詢,由社保機構給予更改。

二、退休工資怎麼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三、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户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户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户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户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户養老金月標準為本人帳户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户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相信通過以上的信息,大家可以很清楚的瞭解退休金髮放的具體情況了。隨着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多的人需要了解退休金的計算方式,如果遇到退休金計算錯誤的情況,也可以從容應對。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信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