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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退休金什麼時間補發?

青島退休金什麼時間補發?

一、青島退休金什麼時間補發?

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退職人員晚年生活,使其充分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按照國家、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從xx年1月1日起,為全青島市xxx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這次調整,1-6月份新增的養老待遇將於6月底前劃入企業退休人員的個人養老金髮放賬户中,從7月份起新增的養老待遇將隨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

1、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全省統一政策並組織實施。各市必須按照全省的統一規定執行,沒有單獨制定政策的權限。

2、基本養老金(即這次調整待遇按1.2%比例增加養老金的基數),是指按國家、省規定計發的養老金及歷年調整待遇增加的養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補貼和企業自行發放的部分待遇。

3、按照省統一政策和要求,本次調待分項合計後總額取整、計算到元。

二、退休金的領取條件是什麼?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説,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

青島員工的退休金會在6月底之前補發完畢。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的人,想要領取退休金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個是需要達到法律上規定的退休年齡,法律上規定的退休年齡,對於不同的工種要求是不同。第二個是需要累計繳納養老保險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