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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當月退休有退休金嗎?

法律規定當月退休有退休金嗎?

法律規定當月退休有退休金嗎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建立後,退休工資就改稱養老金了。正常情況下,養老金一般都是當月發當月的,按月支付,可以終身領取。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退休那年生日前按社保部門的規定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一般都是從生日的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個別地區生日當月就可以領取,但一律都是可以領取到去世當月。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及相關待遇的發放時間各地不完全一致,大多都是每月中旬(比如北京是15號左右)發放當月的養老金,少部分地區是上旬發放。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如果因個人原因沒有按規定的時間辦理退休,什麼時候通過了退休審核,什麼時候開始領取,不會補發。如果是屬於社保機構人員辦理的責任,通過了退休審核後,可以補發。退休後如果沒有按當地要求進行生存認證的,就會暫停發放養老金,通過認證後,再補發。如果是退休後被判刑,服刑期間會停發養老金,只發基本生活費,也不參加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出獄後,按入獄前的標準恢復領取養老金的資格,可以參加今後每年養老金的調整。退休後被通緝或羈押等沒有定罪的,或明確結論的,暫停發放養老金。結論明確後,無罪的,可予以補發。監外執行期間,可以領取養老金。

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退休後,每年國家給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增發的錢,上半年一般都不能按時當月發放。由於流程、數據歸集以及資金等問題,往往要到年中才能開始落實,補發,之後才能當月發當月的。具體時間各地不統一,而且每年也可能會不一樣。以今年為例。上海是5月份落實的,北京等個別地區是6月份落實的,絕大部分地區是7月份落實的,有3個地區是8月落實的,還有3個地區至今沒公佈消息。

其實退休後社保或社會上還有一些其他福利待遇,也是我們需要了解和把握髮放時間,這些待遇通常需要準備材料去相關部門辦理,才會享受到。生前的,比如各地發放時間不一致的按年支付的取暖補貼,具體金額不等,各地有各地的標準。比如女同志滿55歲,男同志滿60歲可以領取的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補貼,具體金額不等,各地有各地的標準。

比如很多地區年滿65歲可以辦理老年證,免費乘車或逛公園,免費體檢。比如絕大部分地區規定70歲以上可以領取不同年齡段相應的老年營養或綜合性津補貼等。百歲老人通常每月有不低於300元左右的補貼。省級重點優撫的建國前老軍人有養老、醫療補助金、八一和春節一次性慰問津貼等。身後的,如繼承人可以辦理的有喪葬費、撫卹金(企事業機關編制人員)、養老金個人賬户餘額(沒領完的才有)、以及應該補發落實的其他待遇。

依照我國的現有法律,現在的退休金一般是叫做養老金,是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才會有的。一般養老金是要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在次月進行下發,一般是在次月的中旬下發。然後根據國家的相關內容和當地的基本工資水平來進行下發具體的退休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