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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生效條件是什麼?

行政處罰決定生效條件是什麼?

一、行政處罰決定生效條件是什麼?

行政處罰決定生效條件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自作出之日即發生法律效力。生效之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一)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具體行政行為已經生效並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三)申請人是做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

(四)被申請人是該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義務人。

(五)被申請人在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期限內或者行政機關另行指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的。

(六)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七)被申請執行的行政案件屬於受理申請人民法院管轄。

二、行政處罰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三、行政處罰的特徵有哪些?

1、決定並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為特定的行政主體。行政處罰只能由擁有行政職權的行政主體決定並實施,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能決定並實施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只適用於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這裏的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為,是指違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3、行政處罰的對象一般為被認為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即行政法律關係中的外部相對人,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4、行政處罰是違法者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一種表現形式。行政法律責任是行政法律關係主體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既包括行政主體因違法或不當行政而應承擔的責任,也包括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而因承擔的責任。

5、行政處罰是一種以制裁為內容的具體行政行為。它以直接限制或剝奪相對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為內容,是由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的、並由特定的行政主體實施的帶有強制性的國家制裁措施,是一種可以懲戒性義務的行政處理決定。

在我的現實生活當中關於行政處罰方面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確定的,比如説如果有一些是違反了我們國家行政方面的法律規範,那麼是需要受到行政罰款或者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決定的,而且行政處罰決定一經作出的話,一般都是立刻發生法律效力。

標籤:生效 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