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交通事故法律規定是什麼?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民法通則》第136條第1項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的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雖會受理,但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二、具體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因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害的訴訟時效:
1、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與人身體無關的損失,例如車輛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等,訴訟時效為三年。
2、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顯的人身傷害,例如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訴訟時效自發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計算一年。
但是在一年內未治療終結或者一年內未能定殘的,則應適用《民法通則》第139條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即從治療終結之Et或者定殘之日起,繼續計算剩餘的六個月。本書認為仍在治療以及尚未定殘的即應屬於《民法通則》第l39條中規定的“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
3、對於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隱性傷害,如外傷性失語、偏癱、神經損傷導致肢體肌肉萎縮、肝脾腎挫傷引發遲延性出血等,訴訟時效自隱性傷害被確診之日或者經有關部門鑑定為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時計算一年。
4、對於經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的訴訟時效從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按照損失的不同性質計算;對於達成調解協議後或者雙方行協商達成協議後逾期不履行的,訴訟時效按照調解協議確定的履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5、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結案或經人民法院審理結案後,受傷人員出現與道路交通事故有關的後遺症的,可以就治療後遺症引起的相關費用起訴,訴訟時效自後遺症確診之日起或者自醫療部門、鑑定機構確認後遺症與交通事故之間的關係之日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存在着因為交通事故所導致的一些問題的話,那麼必須要儘快的解決糾紛,因為我們國家在這方面的話是有訴訟時效的規定的,訴訟時效經過就會導致在法院進行訴訟的時候,可能對方會以此進行抗辯。
-
當事人如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一、當事人如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方式是:向做出行政處罰的部門提起行政複議;該部門進行申請並受理;給出最終的結果。行政複議,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
-
行政規章可以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嗎,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行政規章可以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嗎部門規章不能設定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設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和扣押財物的強制措施和除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查封場所、設施或...
-
行政機關中止執行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行政機關中止執行條件是怎麼規定的?行政機關中止執行條件是,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困難或者暫無履行能力的、執行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且中止執行不損害公共利益等情形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執行:(一)當事人履行行政決定確有...
-
行政暫緩執行多久受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程序
一、行政暫緩執行多久受理被行政拘留有申請暫緩執行的,收到申請後立即受理,並且要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二十二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