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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如何報案

職務侵佔罪如何報案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產的行為。職務侵佔行為與職務侵佔罪還是有區別的,職務侵佔罪如何報案?現在本站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詳細的分析解答。

一、職務侵佔罪如何報案:

向檢察院、公安報案就行。當事人需提供證據材料,提供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和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等能證明單位依法成立的材料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職務侵佔罪的量刑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佔行為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佔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佔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佔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佔的款項用於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確因治病、學習等生活急需而實施職務侵佔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希望可以對您的疑問有所幫助,更多關於職務侵佔罪方面的法律問題,如職務侵佔罪怎麼認定?職務侵佔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請聯繫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詳細的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