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深圳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的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根據我國刑法釋義(2006年第3版)的解釋: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具體地説,它包含以下二種行為:
1、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其構成特徵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具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於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或非法活動的就構成犯罪。所謂“營利活動”主要是指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或債券等活動。所謂“非法活動”。就是指將挪用來的資金用來進行走私、賭博等活動。這裏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是指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行為人只要具備上述三種行為中的一種就可以構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時具備,上述挪用資金行為必須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具有管埋、經營或者經手財物職責的經埋、廠長、財會人員、購銷人員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調配、使用、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將資金挪作他用。
綜上所述,深圳挪用資金罪數額較大的標準是一萬元到三萬元的,不管是利用職務便利還是挪用超期未還的情況下,只要有一種行為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一般會判處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
犯挪用資金罪怎麼立案?
一、犯挪用資金罪怎麼立案根據挪用資金的數額進行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立案: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
-
職務侵佔罪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一、職務侵佔罪處罰標準是怎樣的根據我國刑法第271條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
-
員工侵佔公款如何起訴
員工侵佔公款如何起訴要看侵佔財產數額有多少。如果在5000元以上的話,涉嫌職務侵佔罪,原則上不需要單位起訴,直接報警後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就可以;如果是5000元以下的話,還不構成犯罪,屬於民事糾紛,用人單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員工返還侵佔...
-
以權謀私罪一般判幾年
《刑法》上沒有這個罪名,但《刑法》上很多罪名都有以權謀私的行為或表現。比如職務侵佔罪,貪污罪等等。構成職務侵佔罪,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