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數額較大資金罪是刑事案件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挪用資金數額較大的,超三個月不歸還或者用於非法活動的,就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是屬於刑事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挪用資金100萬,屬於挪用資金“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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