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濫用職權怎麼舉報
司法人員濫用職權罪歸人民檢察院管。權力濫用的立案偵查機關是人民檢察院,在我國,能夠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的機關主要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以及國安部門。但針對不同的刑事案件,是由不同的機關來偵查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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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共犯是不是過失犯罪
律師解析:濫用職權共犯不是過失犯罪,若多方犯罪人為過失犯罪則不構成共同犯罪。根據《刑法》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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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玩忽職守罪要如何處罰
一、關於玩忽職守罪要如何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構成玩忽職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較輕,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或拘役刑:(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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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職守罪和失職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玩忽職守罪和失職罪的區別是什麼?《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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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暴力取證罪判刑處罰
一、如何對暴力取證罪判刑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