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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偵查技巧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檢查機關偵查職務犯罪的重要手段就是要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也是作為偵破案件的重要證據之一,是破獲案件的直接證據,職務犯罪偵查技巧就是要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狀態,並根據不同的案件制定相應的方案,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有哪些.

職務犯罪偵查技巧有哪些?

訊問犯罪嫌疑人是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中的主要方法之一, 也是檢察機關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的一種基本手段。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為法定證據形式之一, 在證明關係和證明力上又屬於直接證據和主要證據,因此熟練運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這一偵查方法是檢察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功,對偵查破案,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具有重大意義。 如何做好此項法律規定的專門偵查手段,作者結合當前工作,試圖從審訊前、找準突破口和審訊技巧方面談談職務犯罪偵查過程中的幾點思考。

一、審訊前的準備工作

審訊犯罪嫌疑人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有計劃地進行。為了做到“有的放矢”,審訊前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準備工作:

(一) 熟悉案件材料,制訂審訊計劃,確定審訊策略提供依據。熟悉案件材料要全面細 致,每個情節每個證據都應認真審查分析。哪些犯罪事實還不清楚,哪些證據有矛盾,還有 哪些線索需要查清楚,哪些疑點要弄清楚。根據先易後難排出審訊順序,找好突破口,做到 審訊時心中有數。

(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狀態。審訊前應當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身份、文化程度、 社會經歷、一貫表現、性格愛好、家庭成員、親友、犯罪原因和羈押後的心態變化。通過了 解審訊對象的個體情況,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狀態,可以幫助審訊人員尋找審訊中的突破 點,確定審訊中的技巧、方法,審訊節奏和使用證據的時機。

(三)制定審訊計劃。每次審訊前都應制定計劃。本次審訊要解決什麼問題,達到什麼 目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回答的各種情況估計,運用何材料加以佐證等都要計劃周到。計劃周 全,往往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如果審訊人員沒有制定審訊計劃,倉促上陣,隨意發問, 往往會使審訊工作陷入被動,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二、恰當選擇審訊突破口

審訊的突破口,是指在審訊時容易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的薄弱環節。 如何選擇審訊突破 口,直接關係到案件的發展和進程,突破口選準了,對案件的突破勢必形成破竹之勢,甚至 會達到不攻自破的效果, 而且能把案件做大。 審訊中偵查人員要善於捕捉和挖掘犯罪嫌疑人 防線的薄弱環節進行突破。 要結合案情,根據不同階段已獲取的情況和審訊要達到的目標有 針對性地進行,不可盲目隨意, 下面就結合自己在辦案中的做法和體會談談如何選擇突破口。

(一)從犯罪嫌疑人性格、心理上選擇突破口,辦案當中經常會碰到各式各樣的犯罪嫌疑人, 有的認為自己的犯罪活動策劃周密, 檢察機關根本無從查明;有的則認為自己有“靠山” 、有“背景”,會將自己活動出去等等。這種僥倖心理是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認的精神支柱。他們把逃避打擊的全部希望都寄託在這種僥倖 心理上,從而增加了審訊的難度。因此對於進行傳喚的調查對象如在 12 小時內拒不交待自 己的問題,應果斷採取拘留措施。偵查人員應充分利用此時犯罪嫌疑人的緊張、恐懼狀態, 打破其僥倖心理,趁其驚魂未定之時,抓緊進行審訊,迫其交代罪行。從畏罪心理選擇突破口 犯罪嫌疑人一般都認為自己一旦招供,就會失去既得的一切,包括權力、地位、工作、 名譽、家庭、自由等等。這是一種普遍的畏罪心理,這種畏罪心理後面隱含了一種“早日出 去”“從輕處罰”的心理期待,正確把握犯罪嫌疑人的這種心理,適時進行法律政策上的宣傳,就能促使犯罪嫌疑人由畏罪心理向交罪心理轉化。

(二)從關鍵犯罪情節着手選擇突破口,審訊的核心任務就是讓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事實和具體情節, 而犯罪嫌疑人則千方百計 地否認犯罪事實和情節。有時甚至只交代結果,不講細節,甚至有的犯罪嫌疑人會故意交待 虛假的情節來反過來試探審訊人員的底細, 看其犯罪行為到底有沒有被審訊人員所掌握。 因 此,在選擇突破口時, 應當緊緊抓住已查明的關鍵犯罪事實和情節,從細節處着手進行突破。

(三)從矛盾中選擇突破口,審訊的過程,就是發現矛盾,利用矛盾,解決矛盾的過程。在審訊中,偵查人員要自覺 運用矛盾論的觀點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並貫穿審訊工作的全過程。要善於發現嫌疑人口 供的矛盾、口供與其他證據之間的矛盾、其他證據之間的矛盾。企圖規避法律制裁的心理, 使嫌疑人為掩蓋犯罪事實或減輕罪責而胡編亂造, 以虛假的事實來矇騙偵查人員。 但是既然是編造出來的事實,就一定會有破綻,偵查人員只要善於發現這些矛盾,利用這些矛盾,並 在審訊時向嫌疑人發起攻勢,就能起到查清犯罪事實的目的。 在共同犯罪中,還要善於利用嫌疑人之間“互相猜忌”和“自保”的心理,利用他們之 間的矛盾, 分化、瓦解共同犯罪人之間訂立的攻守同盟, 使犯罪嫌疑人之間互相猜疑、 指責、 仇恨而發生激烈的衝突。在審訊中,犯罪嫌疑人最擔心的是被同夥出賣,也最怕落在同夥的 後面成了"替罪羊"而受到從重打擊。因此,發現、利用、製造和擴大他們之間的矛盾,分化 瓦解犯罪分子,是打開審訊的突破口之一。 在審訊過程中,偵查人員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多個突破口。在辦案中,往往一個突破 口只是查清了某一事實、情節,但對案件的全面突破,則需要偵查人員多次進行突破口的選 擇或者同時選擇多個突破口,這樣才能徹底瓦解其抗審心理,深挖窩案串案。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職務犯罪偵查技巧有哪些,在偵破職務犯罪時一定要熟練的運營各種偵查技巧,提高偵破和辦案的質量,相關的執法人員也要按照不同的案件來找到突破口,利用一些審訊技巧和手段來提高破案的效率,維護社會的公共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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