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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立案後多長時間開庭?

一、二審立案後多長時間開庭?

二審立案後多長時間開庭?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實際什麼時間安排開庭,這還要結合法院案件的排期情況。但最終的審限肯定不會超過法定的期限。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2、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3、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4、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二、民事二審的程序是怎樣的?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3、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4、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5、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6、宣判。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綜上所述,當事人拿到一審判決書後,可以繼續上訴,法院拿到上訴材料後受理,在民事訴訟二審中,法院立案到判決的期限是三個月以內,至於立案後多久開庭就看法院安排。法院開庭之前會通知到雙方當事人,對缺席參加的,經過公示送達後採取缺席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