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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知道某人被刑事訴訟了?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刑事訴訟整體流程大致可以分為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立案和偵查是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機關在公安機關偵查完畢以後,發現案件事實清楚,確有充分證據證明的,認為足以起訴的,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對案件進行審判,並負責審判後的判決執行。

如何知道某人被刑事訴訟了?

如何知道自己被人告了?當被他人電話告知自己被別人告了,案件已經進入某個階段,能否相信?要知道的是,刑事案件訴訟程序是正式正規的,一般不會簡單採取電話告知。法院如果接到檢察院的起訴,決定立案後案件會被分配到具體的某一個法官,法官會向被起訴的人發送傳票,其中會有答辯通知,要求被告人及時答辯,並且答辯狀上會詳細地寫清楚被起訴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開庭時間以及開庭地點,法院文書上都會有正式的法院公章。在確定了開庭時間以後,人民法院的網站上會有具體開庭時間以及信息,可以登陸網站查詢,但是因為網站開庭信息多是最近一週左右的,並且重名較多,實用性不是很強。如果依然覺得不敢輕易相信,建議到法院網站查詢法院電話,打電話到法院確認,不要輕易相信其他人給的電話。如果電話還是不願意相信的話,可以帶着自己的身份證或者其他證明文件,到法院的案件大廳要求查詢。

需要提醒大家的一點是,如果被告知自己的某位親屬被公安機關抓獲,要求打錢,並且此時正好聯繫不上對方,請先不要驚慌,撥打110詢問或者是持身份證等到公安機關查詢。如果真的是親屬被公安機關關押在某處,案件偵查階段親屬是不能參與會見的,辦案人員也不能透漏相關案件偵查信息,最好的辦法就是儘快委託專業律師會見。

標籤:刑事訴訟 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