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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案件存疑不起訴的法定情形是什麼

一、酒駕案件存疑不起訴的法定情形是什麼?

酒駕案件存疑不起訴的法定情形是什麼

(1)據以定案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

(2)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

(3)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而無法排除的。

二、醉駕的刑事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結尾處我們需要重點普及一下,在法律層面上酒駕案件跟醉駕案件是絕對不一樣的,酒駕案件的話絕對不可能起訴,因為酒駕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最嚴重的話就是會被行政拘留,如果是醉駕案件的話,證據確實充分的情況下,也不可能存疑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