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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師可以會見被告嗎?

原告律師可以會見被告嗎?
律師解析:原告律師可以與被告會見,但不可以私下接觸被告。
法院在開庭前允許雙方在庭外和解,這庭外和解包括開庭前和開庭後判決之前。故原、被告及雙方代理人都可以與對方進行會見協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在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且經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向被害人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即可以見被害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閲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閲、複製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第五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