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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不立案該怎麼辦

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滿足了立案的條件,公安機關還是不給立案的:
1、向原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
2、向同級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不立案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