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的中止補足六個月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訴訟時效正好中止六個月,訴訟時效就補足六個月;如果訴訟時效中止時段不足六個月,那麼補足的時間段就不是六個月。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
民事訴訟鑑定期限是多久?
一、什麼是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二、哪些情況可以申請司法鑑定?據以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無法確定時,可以做司法鑑定。如民事、行政案件的訴訟當事人、刑...
-
刑事案件成立民事案件是否中止
要按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處理。民事案件中止審理,等刑事案件結案後再處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
-
附帶民事訴訟案由如何確定
附帶民事訴訟的案由,是以刑事案件的案由為準的。附帶民事訴訟,指的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併審理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在整...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怎麼執行?
我國的訴訟案件一般可分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三類,而在司法實踐中,訴訟案件的類型往往是這三種類型的交織,所以審理時間較長。在法院判決後,不服從的當事人還會拒不執行。根據司法實踐的經驗,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怎麼執行?執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