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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中止後6個月

法律3.18W
訴訟時效中止後6個月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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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間6個月,訴訟時效的中止原因有哪些?

你好,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如水災、地震、戰爭等)或者其他障礙(如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等)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