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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防衞過當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刑法上防衞過當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刑法上防衞過當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防衞過當是超過正當防衞必要限度的行為,認定防衞行為是否過當,必須認真地分析判斷其防衞行為是否具有防衞過當的特徵。

1、從不法侵害的強度方面來認定防衞過當。不法侵害的強度是一個綜合系統指標,既要分析不法侵害的手段、緩急、參加人數等,又要分析防衞的地點、手段、後果及主體的體力和心理態度。如果防衞強度明顯大於不法侵害強度,這種強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為所必須的,即是懸殊的或是完全多餘的,這就應認定為防衞過當,應負刑事責任。

2、從正當防衞的時間性上來認定防衞過當。正當防衞的時間性就是要求正當防衞人認清不法侵害的緊迫性,如果防衞人不立即採取防衞行為,就會造成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益遭到侵害。

3、從正當防衞保護的法益性質來認定防衞過當。這是認定防衞過當最關鍵的因素和最重要的認定規則。正當防衞所保護的法益性質,決定着不法侵害行為的性質,從一定程度上決定着正當防衞的強度和時間上的緩急。

二、正當防衞的條件

1、正當防衞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衞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4、正當防衞不能超越一定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