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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賣淫者到賣淫場所賣淫是否構成犯罪

是的,介紹賣淫者到賣淫場所賣淫屬於介紹賣淫罪,介紹賣淫罪的判定標準為利用金錢、物質等手段誘使他人賣淫,為他人賣淫提供場所,以及在賣淫者和嫖客之間牽線搭橋的行為。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是在實施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行為,並且明知這種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而希望或追求這種結果的發生。

介紹賣淫者到賣淫場所賣淫是否構成犯罪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