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遺棄罪自訴怎麼寫?
一、起訴遺棄罪自訴怎麼寫
1.明自訴人以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等2.所控告的罪名和訴訟請求。3.事實和理由部分。4.具狀人簽名或蓋章,並寫明起訴日期。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對於具有這類情況的家庭成員外,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二、遺棄罪自訴書怎麼寫?
遺棄罪自訴書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別等情況,出生年月日不詳者可寫其年齡)
案由和訴訟請求
(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被告人犯罪的時間、地點、侵害的客體、動機、目的、情節、手段及造成的後果。有附帶民事訴訟內容的,在寫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之後寫清。理由應闡明被告人構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據)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主要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如證據、證人在事實部分已經寫明,此處只需點明證據名稱、證人詳細住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訴人:
代書人:
年 月 日
附:本訴狀副本__份
三、書寫遺棄罪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刑事自訴案件起訴狀大體上分為首部、案由和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結尾和附註項目等五個部分。
2、在首部應寫明自訴人以及訴訟代理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等。 案由和訴訟請求部分,應寫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訴訟請求,即寫明被告人構成何種犯罪並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還應同時寫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賠償責任及賠償數額。
3、在事實和理由部分,要寫明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具體事實,包括被害人與被告人的關係,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過程與結果及犯罪後的表現等。還要提供有關的證據、證人及住址等。
4、結尾部分,要寫明訴狀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稱並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並寫明起訴日期。
附註項目主要是各類證據材料及清單。
通過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對於遺棄罪的自訴狀怎麼寫,起訴之前可以先提交自訴狀幫助法官瞭解案情,其中需要包括自己在被告的行為中所受到的損害,並且有確實存在的證據,然後提出希望得到怎麼樣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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