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刑事自訴狀怎麼寫?
一、遺棄罪刑事自訴狀怎麼寫?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項。
被告人:同上,被告人的出生年月確實不知的,可寫其年齡。
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訴訟請求:請求法院依法懲處被告人______的________犯罪行為。
事實與理由:
寫明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案件情況,並寫明起訴的法律依據。
證據來源: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訴人:
年月日
二、遺棄罪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行為人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能夠負擔,是指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並有能夠滿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標準(當時當地的標準)外有多餘的情況。行為人是否有能力負擔,這就需要司法機關結合其收入、開支情況具體加以認定,這裏所謂扶養,如前所述,應從廣義上理解,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刑事案件當中是包括有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公訴案件的,如果是自訴案件,就意味着當事人可以自己向法院提交訴狀,然後要求人民法院對此進行處理,比如説特定情形下的遺棄罪就是可以自己提出自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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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為: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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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可以會見律師嗎?
律師解答: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律師解析:偵查階段律師能會見。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後,家屬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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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詐騙罪可以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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