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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如何緩刑,有什麼規定

信用卡詐騙如何緩刑?有什麼規定?

我們國家對於信用卡的方面有着非常嚴格的規定,對於信用卡現在已經是非常的普遍了。對於信用卡的詐騙案例我們也確實聽説了不少了。信用卡詐騙我們國家的規定是相當的嚴格的,信用卡對於我們來説非常的方便,那麼信用卡詐騙如何緩刑呢?

不論是任何罪名,只要沒有針對性限制規定、符合法定緩刑條件的,就可以緩刑。信用卡詐騙罪不限制緩刑,所以,是否可以緩刑,可以比照如下緩刑適用條件的規定。

《刑法》規定的緩刑適用條件及不適用的人羣: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 【累犯不適用緩刑】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一、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所犯罪行屬非惡性犯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過失犯罪的;犯罪後有自首、立功表現的;從犯、協從犯,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礙的;賠償被害者的損失或者被害人請求免予處分的;屬初犯、偶犯,因判刑失業,家屬無人撫養,陷於失學,受餒狀態的。

(三)未受過刑罰處罰,未因同種行為受過勞動教養或者三次以上治安處罰的。緩刑考驗期間的時間起算從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由於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判刑期,所以判決之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緩期考驗期。

二、哪些情形不適用緩刑

1、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2、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3、侵犯知識產權犯罪4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的新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適用緩刑情形予以規範,以列舉的方式進一步明確:4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但是,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因侵犯知識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現的;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我們可以看出對於信用卡詐騙如何緩刑的規定我們國家是沒有明確的規定的。但是對於緩刑的標準中我們是可以看出的,對於信用卡詐騙方面的緩刑是可以的,但是對於累犯和社會危害嚴重的話明確的規定是不能夠緩刑的。所以對於緩刑的規定我們還是要多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