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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與合同方不一致,如何辦?

收款人與合同方不一致,如何辦?
律師解析:合同簽訂人與收款人不一致也是可以的。對於合同成立、生效有以下兩方面規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也就是説,合同的生效,原則上是與合同成立的時間是一致的,合同成立及產生效力。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准、登記時生效。也就是説,某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的生效要經過特別程序後才產生法律效力。如中外合資經營合同等。
一般情況下,合同簽訂人與收款人不一致並不影響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但是在訂立合同過程中,一定要仔細審查合同,一旦發現有這種主體不一致的情況時,及時向合同相對人明確收款人的具體情況、與當事人是何種關係,為避免糾紛,最好讓對方出具一份收款説明,註明收款人收款即為合同相對人收款並加蓋公章。同時,應保存好付款後的相關憑證,這樣在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到相關糾紛,我們才能夠有充足的證據來保障自身的權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