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打牌偷懶怎麼處罰?
一、員工上班打牌偷懶怎麼處罰?
問明原因,一般情形下,建議批評教育。如果經常的話,作為違約處理,連續幾次違規,即公司規章制度裏超過多少次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以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可以對員工進行處罰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勞動者違約,另一種是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如果員工為服從安排造成上述兩種情形的,可以給予處罰。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怎樣的?
1、合同解除的前置環節。很多國家的勞動立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向勞動者發出解除合同關係以前,要經過一些必要的環節:
(1)對勞動者進行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解除警告等;
(2)徵求工會或有關職工的意見;向主管部門或行政當局報告並經批准;
2、簽訂合同解除的協議或發出合同解除的通知。合同的解除一般要由雙方當事人就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後果等依法簽訂書面協議;一方決定的解除也要由決定方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
3、合同解除的後置環節。合同當事人就合同解除簽訂協議或發出通知後,依法還要經過以下的特定環節:
①工會出面。工會有權對有關合同的解除發表自己的意見,合同解除方尤其是企業管理者應當認真研究和對待工會的意見;
②爭議處理。若因合同解決出現爭議,還需經過調節、仲裁、訴訟或其他的辦法來加以處理;
③備案。合同的基礎還要由企業報主管部門或行政當局備案。
用人單位僱傭勞動者就是從事一些勞動性的生產活動的,所以對於用人單位來説,他們希望勞動者可以恪盡職守,如果在上班期間存在打牌等其他違背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將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懲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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