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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註冊資本金與承攬項目規模之間是什麼關係

一、企業註冊資本金與承攬項目規模之間是什麼關係

企業註冊資本金與承攬項目規模之間是什麼關係

企業註冊資本金與承攬項目規模之間是間接關係。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金隨時有資金的增加或減少,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註冊資金就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範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二、企業註冊資金的要求

(1)對最低註冊資本額的限制

根據《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國境內註冊登記的公司主要有兩種形式: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於一些從事特定行業的公司或外商投資企業,中國有關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外國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從事這類行業,應符合這些特別規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對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間比例的規定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有如下規定:

a) 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b) 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c) 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d) 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在進行創業的時候,不可缺少的是創業資金也就是我們常説的企業註冊資金。但是在保障企業註冊資金的同時也是需要有承攬項目規模的運用資金,兩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因此在創業的初期還是需要我們對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簡單的瞭解。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