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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指的是什麼?

強迫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指的是什麼?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麻煩,其中一種情況就是我們今天要説的強迫交易的情形。我們都想在做生意、買東西時,能夠順利的實現自己的目標,但實際上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強買強賣的情況,這時候就需要我們對強迫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有所瞭解,以通過法律來挽回自己的損失。

一、強迫交易罪的法律規定 

新《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

二、強迫交易罪的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它不僅侵犯了商品買賣活動及服務中當事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權利和單位的合法權益,同時還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破壞了市場交易活動中自願、公平等原則,侵犯了社會主義市場秩序。正因為這一特點,因而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一些問題,需要加以探討和解決。

三、強迫交易罪的情節嚴重如何認定

構成強迫交易罪還須達到強迫交易罪的“情節嚴重”,對“情節嚴重”如何認定,學術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有人認為,“情節嚴重”是指強迫交易毆打他人手段惡劣的、多次強迫交易屢教不改的、非法牟利數額較大的、強迫交易擾亂生產秩序造成嚴重後果的等;有人認為還應包括因強行交易受過行政處罰仍不悔改的;有人認為還應包括將多人打成輕傷的;有人認為還應包括索要的價額明顯超出合理的價格且數額較大的及所提供的服務或出售的商品質量低劣的;有人認為還應包括給他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強買強賣手段的強度大,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等情形。

對強迫交易罪的“情節嚴重”並無明確的司法解釋,有些省市在司法實踐中對其作了規定,如浙江省在《關於辦理強迫交易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規定》中明確了“情節嚴重”的內容:實施強迫交易行為三次以上的;實施強迫交易行為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實施強迫交易行為個人違法所得在2萬元以上或者強迫交易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以強迫手段推銷偽劣產品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實施強迫交易行為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以上就是關於強迫交易罪的一個完整的概括,其中強迫交易罪的法條和第三點介紹的強迫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的種種情形尤其需要我們有所瞭解,希望大家在日生活中增添一點法律意識,當自己遇到上述情形的任何一個時,及時報警、尋求律師的幫助或者通過其他法律渠道來挽回自己的損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標籤:強迫 情節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