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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逼供是否合法

刑訊逼供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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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從電視中看到,一些司法工作人員在向嫌疑人、被告人審訊的時候,為了獲得他們的口供,往往對其刑訊逼供。那麼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司法工作人員對在押的嫌疑人、被告人刑訊逼供是否合法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馬上為你分析解答。

一、刑訊逼供是否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瞭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並且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訊問的時候,應當認真聽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嚴禁刑訊逼供或者使用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獲取供述。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查明他的基本情況,訊問其是否有犯罪行為,讓其陳述有罪的事實或者作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對提出的反證要認真查核。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獲取供述。

二、刑訊逼供罪的追訴標準

刑訊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較長時間凍、餓、曬、烤等手段逼取口供,嚴重損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體健康的;

3、刑訊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輕傷、重傷、死亡的;

4、刑訊逼供,情節嚴重,導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訊逼供,造成錯案的;

6、刑訊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縱容、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訊逼供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其實在很多國家其實都是認定為非法的,對於司法工作人員採用刑訊逼供的方式獲得的證據,通常也是會認定為非法證據的,那麼就會被排斥,也就是説對於這樣的證據,是不能夠作為呈堂證供,用來對嫌疑人、被告人定罪處罰。

標籤:合法 刑訊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