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執行裁定失職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執行裁定失職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標準是:
1、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個人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法人或者單位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2、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3、嚴格不負責,一年內對3起案件執行失職的;
4、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執行失職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自殺、傷殘、精神失常的;
6、其他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二、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我國法律制度中對執行裁定失職罪規定的處罰標準有好幾個,所以具體怎麼判刑完全是取決於失職行為造成的影響,如果造成了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同時給他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也特別重大,就不可能對嫌疑人判處拘役,是要從重處罰的。
-
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
一、破壞性採礦罪由哪些構成破壞性採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行為。1、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礦產資源開採的管理制度及礦產資源保護制度。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礦產...
-
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準?
很多人認為酒後的行為是在酒精的操控下實施的,並非個人真實意願,所以即使有破壞公共物品以及一些尋釁滋事的行為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從輕處罰。那麼,在我國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準?本站小編結合相關法律法規為大家解答如下。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
-
生產經營地溝油判什麼罪?
一、生產經營地溝油判什麼罪?利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等,將適用“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進行定罪。新通過的《刑法》明確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
-
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
一、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有沒有犯罪?假裝租房向別人要錢是犯罪的,屬於詐騙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