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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對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新刑法對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新刑法對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變造金融票證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個人偽造、變造金融票證,面額在2萬元以上或者數量在10份以上的;單位偽造、變造金融票證,面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數量在10份以上的;

(2)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人偽造、變造金融票證,面額在10萬元以上或者數量在20份以上;單位偽造、變造金融票證,面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數量在20份以上的;

(2)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三、變造金融票證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變造金融票證在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嫌疑人是有權利請律師的,對於本人有可能會面臨的刑事處罰,嫌疑人完全可以諮詢律師的意見,要想從輕處罰,嫌疑人就得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