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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有哪些區別

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有哪些區別

虐待罪往往會造成被害人身體上的傷害,嚴重的還會造成對方重傷或死亡。此時是該定虐待罪還是故意傷害罪呢?關於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有哪些區別,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能解開您的疑惑。

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1、犯罪對象不同

(1)虐待罪犯罪對象為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養子女、養父母等;

(2)故意傷害罪犯罪對象則不限定在家庭成員中,對於家庭成員以外的人都可能成為犯罪對象。

2、主觀犯罪動機不同

(1)犯罪動機為意圖造成被害人痛苦,並不打算直接造成被害人傷亡的可以認定為虐待罪;

(2)犯罪動機為主觀故意、有意識的造成被害人身體上的傷害和死亡的應該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3、量刑標準不同

(1)虐待罪量刑標準: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述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之間的區別,現在大家應該知道這兩個罪名有哪些區別了吧。生活中,因為虐待罪的行為手段涉及到傷害,所以很多人分不清楚到底是該定虐待罪還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您還有什麼法律方面的問題無法解決,您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