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實害犯嗎?
一、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實害犯嗎?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是實害犯,這也就意味着該罪必須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夠進行處罰,構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耕地管理制度。作為一個古老的農業大國,耕地是我國最重要的自然資源。然而我國人均只有耕地約1.3畝,僅相當於世界人均耕地4.1畝的1/3。耕地的貧乏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嚴加保護耕地是擺在全國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務,也是每個公民的重要職責。
本罪的對象是耕地資源。耕地資源分為已開墾的已耕地和尚未開發利用的後備耕地。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非法佔用耕地,是指未經法定程序審批、登記、核發證書、確認土地使用權,而佔用耕地的行為。非法佔有耕地行為通常表現為:其一,未經批准佔用耕地,即未經國家土地管理機關審理,並報經人民政府批准,擅自佔用耕地的;其二,少批多佔耕地的,即部分耕地的佔用是經過合法批准的,但超過批准的數量且多佔耕地的數量較大的;其三,騙取批准而佔用耕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虛假文件、謊報用途或借用、盜用他人的名義申請等欺騙手段取得批准手續而佔用耕地,且數量較大的。改作他用是指改變耕地的種植用途而作其他方面使用,諸如開辦企業、建造住宅、築路、採石、採礦、採土、採河,傾倒廢物等。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自然人非法佔用耕地,主要是指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非法佔用耕地行為的自然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的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凡違反該程序私自佔用數量較大耕地的居民均可構成本罪的主體。
單位非法佔用耕地,主要是指單位在國家建設用地、本單位發展建設和鄉(鎮)村建設用地過程中,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這裏的單位,既包括國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合資或獨資、私人所有的公司、企業以及國家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
至於土地管理機關侵權或越權審批佔用耕地的,無權審批或無權發放使用證的機關批准佔用耕地或有權審機關超越權限、職權批准佔用耕地且數量較大的,通常視為單位構成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而不以本罪論。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的動機多種多樣,但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二、非法佔有農用地罪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樓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上、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違反法律的規定佔用農用地的話,將會按照刑法當中的規定來進行一定的處罰,當然了,必須要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同時需要提醒大家注意需要非法佔有耕地數量達到較大。
-
非法制造發票罪會判得重嗎
一、非法制造發票罪會判得重嗎?這個需要根據案情的大小來判斷。《刑法》第二百零九條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
-
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
一、老公和別人有小孩重婚罪嗎?老公和別人有小子並不認定為重婚,還需要存在重婚的事實證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
-
玩怱職守罪有沒有追訴時效
有追訴時效。犯罪經過一定期限不再追訴。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九十...
-
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暴力取證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暴力取證是行為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所謂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