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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相關規定有哪些?

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相關規定有哪些?

汽車已經成了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由於汽車駕駛員違規操作而引起的慘案更是數不勝數,為了約束廣大的汽車駕駛者,國家推行出一系列汽車駕駛的相關規定,不僅僅是對酒後駕車進行嚴格管制,並將危險駕駛定為犯罪,犯罪是要受到處罰甚至拘留,這與大家生活息息相關,小編下面將為大家解讀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相關規定

一、涉嫌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多長時間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二、哪些屬於危險駕駛罪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由上可知,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最長拘留日可達14日,可見國家對機動車的駕駛規定的嚴格,處罰程度的加強,這是國家對居民人身安全做出的保護,誰也不願意家中突遭橫禍,為了您和您的家人,請您或是督促你身邊的機動車駕駛員,避免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