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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處罰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處罰


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為人在明知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而收購、運輸、加工、出售。本文就罪名的相關內容作相應分析。

一、法律規定

刑法第341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第346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要按照保護級別量刑,殺害1級保護動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殺害2級保護動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殺害3級保護動物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獨判處罰金。

加重處罰事由 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嚴重,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3條第1款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達到本解釋附表所列相應數量標準的;

(2)非法獵捕、殺害不同種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中兩種以上分別達到附表所列情節嚴重數量標準一半以上的。

此外,前引司法解釋第4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

(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2)嚴重影響對野生動物的科研、養殖等工作順利進行的;

(3)以武器掩護方法實施犯罪的;

(4)使用特種車、軍用車等交通工具實施犯罪的;(4)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特別加重處罰事由 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3條第2款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達到本解釋附表所列相應數量標準的;

(2)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不同種類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中兩種以上分別達到附表所列情節特別嚴重數量標準一半以上的。此外,前引司法解釋第4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符合本解釋第3條第1款的規定,並具有第4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