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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中止後怎麼處理?

一、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中止後怎麼處理?

民事訴訟涉及刑事犯罪中止後怎麼處理?

民事案件審理中發現其實是刑事案件,應當裁定中止審理。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審理民事案件,由於刑事案件涉嫌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故此對於同時是刑事案件、民事糾紛的當事人的,此時一般來説,法院會暫停民事案件的審理。故此民事糾紛案件的受害者,在刑事案件審理結束之後才可以提出繼續民事案件審理的請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二、如何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寫清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案發詳細經過及具體的訴訟請求,並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並製作筆錄,然後向原告人宣讀;原告人確認準確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不論是口頭還是書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都應當説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為遭受的損失的程度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等內容。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必須在起訴書上寫明,不能用口頭的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當事人發起民事訴訟,法院受理案件後,如果發現被告有犯罪線索,涉嫌刑事案件,會中止審理,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辦。對於原告來説,可以在法院審理刑事案件的時候,一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主張自己的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