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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致人死亡罪有哪些規定?

間接致人死亡罪有哪些規定

間接致人死亡罪有哪些規定?

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要承擔民事責任。

因為,B的死,和A有因果關係,也就是説,A對B要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間接造成他人的死亡可能構成犯罪,也可能不構成,需要看具體情形。

間接死因是指在疾病或損傷導致死亡過程中,與直接死因有因果關係的疾病或損傷。該原因不至於直接立即導致死亡,但可以引起一系列更加嚴重的繼發或相關疾病事件,最終不可逆地導致死亡。間接死因與直接死因只間應該有一個發生先後的時間關係。

死亡原因:世界衞生組織規定,是指:“所有直接引起或間接促進死亡的那些疾病、病情或損傷,以及造成任何這類損傷的事故或暴力的情況”。這個定義並不包括症狀和臨死情形,如心力衰竭、周身衰竭等。

世界衞生組織給根本死亡定義包括:

(1)引起直接導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態事件的那些疾病或損傷。

(2)造成致命損傷的事故或暴力的情況。根本死亡原因是從防止死亡的角度出發,去尋找帶有根本性的、引起一系列疾病並最終導致死亡的那個原因,不管它發生在死前多長時間都應給予記錄。

間接致人死亡罪在犯案的主體上來説,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依舊需要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由於間接致人死亡罪並不是根本的致人死亡,所以在處罰上量刑的標準也就較輕。但是依舊需要賠償當事人的喪葬費、醫療費用等,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