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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他人信息詐騙會被判刑嗎?

一、盜用他人信息詐騙會被判刑嗎?

盜用他人信息詐騙會被判刑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冒用他人身份實施詐騙活動的,怎樣量刑要依據詐騙的數額而定,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對詐騙罪的非法佔有該怎麼認定?

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影響到是否構成詐騙。因此,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常常是詐騙案件辯護的關鍵。在筆者辦理的數起詐騙案件中,筆者均是抓住這個關鍵實現辯護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無罪釋放。

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屬於主觀方面的內容,在司法實踐中採用推定的方式來認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在長沙召開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談會上形成的會議紀要對金融犯罪案件中認定“非法佔有目的”作了明確的規定,此規定雖然是針對金融詐騙案件,實際上對於普通詐騙和合同詐騙也可以參照適用。上述紀要規定:

根據司法實踐,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燬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在這個網絡越來越發達的年代,一些不法分子為了謀取利益開始用違法的行為盜取他人信息,並用假信息實施詐騙自己獲利。我國目前針對這種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很大,發現被盜用信息後也不必驚慌,一定要保存好相關的證據第一時間報案,向警方尋求幫助。

標籤:判刑 盜用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