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破產罪既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虛假破產罪既遂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虛假破產罪既遂量刑標準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 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虛假破產罪的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公司、企業的破產製度和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破產製度主要是指國家破產法所保護的破產秩序;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則主要是指財產權利。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假債務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財產、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為。具體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必須實施了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其他轉移財產、處分財產的行為。隱匿財產,是指將公司、企業的資金、設備、產品、貨物等財產全部或部分予以隱瞞、轉移、藏匿。承擔虛構的債務是指:捏造、承認不真實或不存在的債務。“其他轉移、處分私分財產”,是指,《破產法》第三十五條所規定的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以及放棄自己的債權等等行為。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情形中任何一種轉移或處分財產的行為,就符合了這一客觀的行為要件。二是必須實施了虛假破產。即是債務人在未發生破產原因的情況下,通過抽逃、隱匿或轉移財產等手段,虛構偽造破產原因,申請宣告破產,以逃避債權人的追索,從而侵佔他人財產的行為。這裏的虛假破產是指,企業未達到破產界限,偽造破產原因,申請破產,而非真實破產。三是嚴重損害了債權人和其他人的利益。即必須是給債權人和其他人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行為,才構成本罪。這裏的債權人是指因公司、企業舉債而與公司、企業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金融機構、公司、企業債券持有人以及經濟合同中享有債權的人等,“其他人”是指公司、企業的職工、國家税收部門等等。以上三個客觀方面的要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可以由任何公司、企業構成。即根據《破產法》和《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具備法人資格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企業、聯營企業和私人企業等都符合。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體構罪要件。但是承擔刑事責任的只是犯罪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由故意構成。行為人必須具有損害債權人利益的直接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在本罪的犯罪動機和目的方面往往是為了逃債。但犯罪目的和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法院在收到公司、企業提交的破產申請的時候,需要結合《公司法》、《破產法》等的法律,判斷一下公司(企業)是否滿足了破產的請求,若是在核查之後,發現公司(企業)在提出破產請求之前,就隱匿了五十萬元以上的財產,那麼提出破產請求的人,有可能由於涉嫌犯了虛假破產罪而被公安機關抓捕。
-
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
一、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入室盜竊和盜竊是有區別的。入室盜竊是盜竊的一種從重處罰的行為,但是入室盜竊也構成盜竊罪。入室盜竊屬於盜竊罪中的一般情節,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只要有入室盜竊的行為,那麼一律認定為盜竊罪,所以是並不存在入室盜竊罪的,入室盜竊僅...
-
現在扒竊罪可以不起訴嗎?
一、現在扒竊罪可以不起訴嗎?不構成立案標準的話,就可以不進行起訴。對於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有相關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
-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既遂法院一般怎麼判刑?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既遂法院一般怎麼判刑?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既遂法院一般判刑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
罪刑法定原則體現在哪裏
罪刑法定,就是法院在判定一個人是否犯罪以及判處何種刑罰,必須依照法律的明確規定,不能隨意判案。具體説,只有法律將某一種行為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才能對這種行為定罪。判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罪,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