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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轉刑事訴訟流程有什麼?

民事轉刑事訴訟流程有什麼?

一、民事轉刑事訴訟流程有什麼?

民事案件不會直接轉化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訴訟參與人因違反訴訟、執行程序涉及虛假訴訟罪,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這種刑事案件並不是民事案件的轉化。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中,發現有犯罪行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關部門進行偵查。當事人可以向司法機構報案,屬於刑事自訴範圍內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訴。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民事訴訟不能直接轉為刑事訴訟,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發現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駁回起訴請求,將案件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機構處理,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院可權以提起公訴。

二、民事訴訟起訴流程有哪些?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提出迴避申請,需要説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説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並闡明理由。

6、如果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民事訴訟是不能直接轉為刑事訴訟,處理民事訴訟案件時,除非涉及到個人隱私或者國家祕密,否則實行公開審理原則,在開庭前三天會通知雙方當事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是開庭審理的主要步驟。對於一審案件來説,判決書下達後15天內不上訴的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