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具體流程是什麼?
民事訴訟的具體流程是原告到法院提交起訴資料、法院受理並通知繳納訴訟費、被告可以在十五日內進行答辯、法院開庭、法庭調查證據、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判決前能夠調解的,可以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直接判決。具體流程可以分為一審和二審:
(一)、一審程序: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15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8、判決宣告
(二)、二審程序: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審理程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範圍和內容上。
民事訴訟的審判分為一審和二審,審理的程序基本相同,只是在審查的範圍上有所區別,民事訴訟中明確規定原告具有民事能力,並且與訴訟的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係,原告有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內容,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起起訴。
-
民事訴訟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時間如何規定的
一、民事訴訟管轄權異議提出的時間如何規定的管轄權異議應當在答辯期間屆滿前提出。具體地講應從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出。如果當事人在15日內不提出管轄權異議,或者以書面、口頭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轄的,就認為是當事人自動放棄了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的權利...
-
移送管轄當事人救濟途徑有哪些?
一、移送管轄當事人救濟途徑有哪些?當事人對移送管轄裁定的救濟是可以向收到這個案件的管轄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
-
兩口子如何打官司
在我國的民事訴訟中,離婚官司佔了很大的比重。但是很多人對於訴訟離婚還沒有很深入的認識,那麼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詳細介紹兩口子如何打官司方面的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在現實生活中,兩口子打官司的一般是由離婚引起的,離婚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的範圍,打官司的程序...
-
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如何提供擔保?
一、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如何提供擔保?人民法院裁定訴前財產保全後,申請人可以通過貨幣、實物、擔保人等方式擔保,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責令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