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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減刑申請要滿足哪些條件

服刑人員減刑申請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服刑人員減刑申請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減刑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

(一) 前提條件:只能對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人減刑。

(二) 實質條件:

1、可以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

2、應當減刑的實質條件是,犯罪人在刑罰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根據,《刑法》第78條的規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二、服刑人員怎樣寫減刑申請書

服刑人員寫減刑申請書應該寫上如下信息:身份信息,服刑事由(就是為什麼服刑),現在想申請減刑的原因,減刑的理由(也就是表現情況良好,接受教育)最後寫上決心改過的信心,簽上自己的名字,寫上時間。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

狹義的減刑是指依法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廣義的減刑是指凡受刑事處罰的人,在具備法定的減刑情節時,由負責執行刑罰的機關報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減輕原判刑罰的刑事司法活動,不僅包括狹義減刑的範圍,還涵蓋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罰金、緩刑及因主刑減刑後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減刑。

三、減刑的程序

1、由監獄公佈,減刑的條件;

2、服刑人員書面提出申請並寫出認罪悔罪書;

3、分監區全體警察評議通過減刑人員名單,並在分監區公示三天,無異議後報監區;

4、監區辦公會研究確定名單,在監區公示三天,無異議後報刑罰執行科;

5、刑罰執行科對案卷初審,不符合條件退回。符合條件的在監獄公示七天後,由監獄減刑假釋委員會進行評審;

6、上報法院進行裁定;

減刑後可以假釋。但假釋的條件是原判刑期過半,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至於再危害社會。不是減刑後的刑期過半。比如説,原判八年,已經減刑二年,需要實際服刑超過四年後才可申請假釋。

假釋後是回原户籍所在地的。正常情況是必須回户籍所在地和家人一起居住。

法院在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後,就要將犯罪分子移送到監獄服刑,然而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也是可以申請減刑的。根據我國刑法中規定:服刑什麼時候可以減刑與服刑時間無關,主要是看服刑人員有沒有適合減刑的條件。

標籤:減刑 服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