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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減刑要符合什麼條件

服刑人員減刑要符合什麼條件

在尚未判刑之前,可以看看是否存在酌定處罰情節,這樣可以對犯罪分子從輕或減輕處罰。而要是在服刑期間,則可以自己爭取減刑的機會。但此時服刑人員減刑都要符合怎樣的條件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服刑人員減刑要符合什麼條件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2、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3、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4、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它重大貢獻的。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年;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不能少於十二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二年)。

二、有期徒刑量刑的幅度是多少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為三種:

1、長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嚴重、社會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對犯罪情節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三、服刑人員減刑的法定程序

1、對有期徒刑服刑人員(包括原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已減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員)減刑時,由服刑人員所在監區(分監區)集體研究,提出意見,經監獄主管部門審核,主管監獄長批准後,由監獄提出書面減刑建議,提請當地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對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服刑人員的減刑,應當由服刑人員所在監獄提出書面減刑建議,報請省監獄管理局審核同意後,提請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減刑的結果應當在服刑人員中公開。

服刑人員要想減刑,機會都是自己爭取的,此時要看在服刑期間的表現。只有服刑人員減刑滿足了規定條件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獲得減刑的機會。此時,我國對減刑的幅度也是作出了限制的,通常情況下每次減刑不能超過1年。

標籤:服刑人員 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