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抗訴緩刑錯誤應該怎麼辦?

抗訴緩刑錯誤應該怎麼辦?

一、抗訴緩刑錯誤應該怎麼辦

抗訴緩刑錯誤應該提供相關的事實和法律方面的一些證據材料給法院。

1、審查起訴時對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犯罪嫌疑人沒有在押的,經審查不應適用緩刑的,一般應決定逮捕。雖然沒有在押與判處緩刑沒有必然的聯繫,但司法實踐中幾乎已成慣例,對於審判時沒有在押的被告人,依法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均適用緩刑。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等則不應決定逮捕。

2、出庭支持公訴的檢察官,對不應適用緩刑的被告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應當明確表明對該被告人不能適用緩刑,並闡明理由及法律依據,促使審判人員採納公訴人的意見。

3、法院判決後,審查發現對不應適用緩刑的被告人適用緩刑的,應當視為量刑畸輕,提起抗訴,上級檢察機關應當支持下級檢察院,以體現法律的公正。

二、不適用緩刑的情形是什麼

1、數罪併罰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數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觀惡性較大。最高人民法院在有關經濟犯罪司法解釋曾明確規定對經濟犯罪的被告人數罪併罰時不適用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這在一定程度上説明一人犯數罪不宜適用緩刑。上述法律和解釋雖規定不盡明確,但其精神實質是明確的,即數罪併罰的一般不宜適用緩刑。

2、不認罪的。適用緩刑的前提條件之一是有悔罪表現。連自己的犯罪事實都不承認,無論如何都不能視為有悔罪表現。即使所犯罪行較輕,但拒不認罪,同樣不宜適用緩刑。

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沒有法定的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的。所謂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組織、領導作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見其犯罪情節較重,一般也不宜適用緩刑。

刑事訴訟法》當中關於緩刑的適用條件是有非常確切的規定的,如果是不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但是經過人民法院的判決適用了緩刑,此時這種措施就是錯誤的,對於相關的人員來説,是可以採取抗訴的方式來進行處理的,法院接到抗訴後應當仔細審查。

標籤:緩刑 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