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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取保候審還要人擔保嗎

申請取保候審還要人擔保嗎

一、申請取保候審還要人擔保嗎

取保候審不一定需要人擔保,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有擔保人和保證金兩種,申請取保候審可以選擇其中一種擔保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二、取保候審保證人應該具備什麼條件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

(一)保證人必須與本案無牽連,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保證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證人。否則,因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機關調查的對象,就難以保證他認真履行保證義務

(二)保證人應當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具體來講,保證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對被保證人有一定的影響力,其身體狀況使其有能力對被保證人的行為進行監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判斷,絕不能僅憑保證人本人的説法確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證義務的能力。

(三)保證人應當享有政治權利,其人身自由沒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就不能充當取保候審的保證人。

(四)保證人應當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在被保證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穩定的經濟收入。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的擔保人只要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與本案無牽連、享有政治權利有人身自由、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就可以擔任取保候審的保證人,對保證人是誰則沒有特殊規定。就是説滿足上述條件的人都可以成為保證人,一般由嫌疑人的監護人、近親屬或朋友擔任,甚至立案嫌疑人的律師也可以擔任。

標籤:取保候審 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