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了取保候審要開庭嗎
一、申請了取保候審要開庭嗎
取保候審不一定要開庭。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説,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為取保候審。
1)需要根據具體案件情況,如果檢察院認為需要提起公訴的,那就會起訴、開庭、審理、宣判。
2)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不需要提起公訴的、或者公安機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撤案的,那就就此結案,就不再有審理環節了。
二、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准。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執行機關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徵得決定機關同意。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後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執行機關在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後果。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五種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一般司法機關不會主動採取取保候審,需要相關人員提出申請,而批准取保候審的前提自然是滿足條件,同時提供了保證。而不管有沒有批准取保候審,其實跟之後的開庭並沒有必然聯繫。獲得了也可能出現開庭的情況,而沒有獲得批准也有不開庭的時候,這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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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了有判緩刑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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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的規定,具體包括:1、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傳訊的時候需要及時到案;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能離開居住的市、縣;3、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干擾證人作證;4、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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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認罪認罰還能判刑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認罪認罰能否判刑,需視情況而定。1、取保候審簽了認罪認罰,符合條件可以作相對不起訴處理。2、已經起訴的,在判刑時會相應的降低量刑標準。認罪認罰制度通過調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動認罪認罰積極性,使其獲得寬大處理,既能體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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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後是不是就當庭放了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如果是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判緩刑,一般都是當庭釋放的。如果是從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需要變更強制措施,還要回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